机械车库让业主自行操作!市场监督管理局:不符合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 2024-08-09 23:19:50 作者: 行业新闻

  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接到宝鸡高新区“水木清华”小区业主董先生反映,称自己正常停在机械车库的车辆,被从上向下的车辆压坏了车门。记者走访中发现,该小区机械车库的日常使用为车主自行操作,并未安排专人来管理。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定种类设备科工作人员介绍,立体车库属于特定种类设备,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做相关操作。

  5月14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的地下机械车库,现场发现有业主正在进行取车操作,该业主表示,日常停放车辆都是自己进行操作,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来管理。现场,记者看到了设备操作说明的告示牌,以及特定种类设备使用标志,根据标志信息数据显示,使用单位为宝鸡市长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随后,记者来到宝鸡市长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相关情况由具体的项目经理负责,记者多次联系后并未见到该负责人,便向物业企业来提供了联系方式,但截止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对方回复。

  当日,记者又走访了宝鸡市的别的机械车库,位于宝鸡高新医院的机械车库共278个车位,车库内能够正常的看到有保安在执勤。据保安介绍,车库日常安排了4到5名保安值班,负责操作车辆停放,车主不能私自操作设备,同时也禁止电动、混动汽车进入车库。

  关于机械车库的操作规范,记者正常采访到=了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定种类设备科的工作人员介绍称,立体车库属于特定种类设备,在使用和维护上有着明确规定,应该由使用单位,例如物业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做相关操作,设备的安全性由宝鸡市质检中心负责检验。该负责人补充道:“业主自行操作肯定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日常生活中假如发现这类现象可以向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监管部门会跟进处理、督促整改。”